车辆被追尾后,车辆若认定追尾车辆全责,被追受害人可凭认定书及维修单据向对方保险公司理赔。尾谈保险公司依法在限额内赔偿,赔偿但排除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的车辆情况。
一、被追车辆被追尾,尾谈怎么谈赔偿
车辆被追尾后,赔偿作为受害人,车辆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被追那么受害人可以凭借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车损维修费用的尾谈单据发票,直接向对方的赔偿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车辆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追被保险人以外的尾谈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追尾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
追尾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费用涵盖了多个方面,以确保受害人的全面赔偿。具体包括:
1.医疗费,用于支付因事故造成的治疗费用;
2.误工费,补偿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收入减少;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针对伤者住院期间的护理需求;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计算;
6.残疾用具费,用于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
7.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律师在线提醒,针对不幸死亡的受害人;
8.被扶养人生活费,确保受害人实际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得到照顾;
9.交通费和住宿费,用于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事故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三、追尾损害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追尾损害赔偿的标准依据以下规定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若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也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若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则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一费用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若护理人员有收入,则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若无收入,则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死亡补偿费则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也相应调整。
8.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费用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并对不同年龄段的被扶养人有具体的计算年限规定。
9.交通费和住宿费:这两项费用都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并凭据支付。
综上所述,车辆被追尾后的赔偿谈判应基于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明确各项损害赔偿费用及其计算标准,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